释义 |
银行贷款还完之后处理如下: 1、与贷款银行一起办理房屋抵押权的注销手续; 2、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应保险费的退还手续; 3、向开发商办理押金的退还手续(如有)。 4、若在贷款期间已办理过房产证,只需把银行的注销单、他项权证及身份证拿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处窗口就可; 5、若未办过房产证、还贷结束后把银行的注销单拿到房管处窗口注销,然后办理房产证。 银行贷款需要的材料如下: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和户籍; 2、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提供未婚证明的未婚人,需要出具法院民事调解文件或者离婚证书(表明离婚后未再婚)的离婚者; 3、必须向已婚人士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六个月工资收入证明或者地方纳税证明); 5、申请抵押贷款的,必须提供抵押权利的证明,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的总和不得超过抵押物的评估价值的一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