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无力还的后果 |
释义 | 首先,会产生罚息,任何贷款在贷款到期日未还款,贷款机构将会收取罚息,房屋抵押贷款也一样,罚息根据贷款利率的130%收取,这是一笔比较大的金额。 其次,会产生不良的还款记录,被纳入央行的征信系统中,影响个人信用,尤其后期买房,贷款,直接拉入黑名单。最后,若经多次催缴之后,仍未还的款,贷款机构有权将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处理,将拍卖所得金额用于还款,剩余的金额还给借钱方。 房产抵押贷款后贷款还不上,用于抵押贷款的房产可能会被拍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7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也就是说,当借款人换不上贷款的时候,贷款机构可以将借款人的房产进行拍卖,而拍卖所得的价款,用于偿还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得的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那么不足的那部分,贷款机构将追讨。 借款人不还的话,这一情况,会被如实的记录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里。借款人今后申请信用卡,办理贷款几乎就没戏了。此外,对配偶的信贷也有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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