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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交
释义
    1、契税
    支付方:买方
    征收标准:
    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且为90平方米以下(含),税率为总房款的1%;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总房款的1.5%。非首套住房且90平方米以下(含),税率为总房款的1%;非首套住房且9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总房款的2.0%。经济适用房9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总房款的1.5%—3%。第一次购买的公有住房且小于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免征契税,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但小于90平方米(含)的,税率为总房款的1%,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但大于90平方米的,税率为总房款的1.5%.非居住用房,税率为总房款的3.0%。
    2、增值税
    支付方:卖方
    征收标准:
    营改增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但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
    注:过去征税房价是含税价,营改增后是不含税价,税率维持5%不变,实际税收负担降为4.76%。
    3、个人所得税
    支付方:卖方
    房产证(契税完税发票)日期过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征收相关费用。日期过5年且不是家庭唯一住房,按差额征收,税率为20%。日期没超过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按差额征收,税率为20%。
    4、工本印花税
    支付方:买方
    一般为5元/本。
    5、产权转移登记费
    支付方:买方
    办理产权证的费用,为80元/套。
    注:以上费用比例仅供参考,实际房屋交易中,多数税费由买方承担,但二手房交易税费买卖双方亦可以协商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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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4:4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