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混动当中插电式混动最终必须是变绿牌,规定出台之前已上蓝牌的车主可以主动更换,或等到你办变更的车管业务时强制要求更换。 法律依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十六条 指标有效期为六个月。指标获得者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以摇号方式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指标获得者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以竞价方式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指标获得者放弃使用或者逾期未使用的,已缴交的竞价款不予退还。 第七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是指指标管理机构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15〕1号)规定发放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第七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18〕1号)同时废止。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