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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纪人有什么主要权利
释义
    法律分析:
    行纪人有以下主要权利:
    1、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权利;
    2、提存权,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3、留置权,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七条
    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九条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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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0: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