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各级政府召开的会议,国家并没有统一的报备制度。二、对于公开场合的集会,按《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写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法律依据: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 第六条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参加人数在二百人以上三千人以下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许可数在三千人以上的,由地(市)级公安机关许可地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许可。作出许可的公安机关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书面决定。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