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规范性文件只有有三个特性 1、法定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2、依法制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定程序制定; 3、具有普遍约束力,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反复适用。 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六步法: 1、辨别审查的文件是否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 2、需要清楚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依据有哪些; 3、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是否合法; 4、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是否合法; 5、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 6、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规定。 法律依据:《山西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特定事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或者指示等行政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