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水路客票,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将其视为交通运输服务的产生,这部分发票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 以下是水路客票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条件: 1、符合税务局规定的进项税抵扣条件; 2、购买的水路客票上注明了单位名称、税号和购票日期; 3、购票的水路客票是真实有效的,且未被退货、换票或作废; 4、购票的水路客票与购买方企业实际用于生产、经营或办公的支出具有直接关联性。 综上所述,在税务管理方面,要求企业应当对其购买的水路客票进行记录和保存,并按规定的期限进行申报,将其列入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