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属于扫黑除恶吗 |
释义 | 属于。属于扫黑的范围之内。在这次中央发起的扫黑除恶斗争中,在各地列举的十类黑恶势力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集资的一种),也被列在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属于非法集资,是高利贷从业者又一重要的资金来源,也是不折不扣的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可以掐断非法高利贷资金来源,净化民间借贷市场。 一、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 朋友圈内集资到底是不是非法集资?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罗国良副庭长称,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认定非法集资的必要条件。有的人员没有向社会公开宣传,而是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种情形之下,由于集资对象具有特定性,限定于亲友圈或者单位内部人员等有限范围之内,不是社会公众,因此不符合非法集资的社会性特征。这种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不属于非法集资。 民间借贷跟非法集资有啥区别? 一个人要做生意、买房,向周边亲戚借钱,是一回事;向社会广告宣传某项目赚钱,收了许多人的钱,从规定上来看,是另一回事。 所以,民间借贷古已有之,向亲戚、朋友借款再多,也只是民间借贷,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金融活动,不需要央行的批准,也就没非法集资一说。但是,一旦通过现代媒体广而告之,个人吸收存款的对象超过30人以上,就可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二、企业搞非法集资犯罪吗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涉及到三个罪名,即刑法第192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76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9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其中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发案较少。 集资诈骗罪的主要特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此种犯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有着明显的区别。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都属于非法集资类犯罪,但二者之间的犯罪构成有着明显的区别,而且社会危害性相差悬殊,因此在判处的刑罚上有较大差别,根据刑法第199条的规定,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最高刑期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非法集资600万应该判多长时间 非法集资600万的判罚标准: 1、行为人非法集资600万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且属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 2、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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