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火灾隐患的整改关键是要明确和落实什么的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 整改火灾隐患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考虑到安全,又要考虑到生产(营业);既要考虑到可靠,又要考虑到经济;既要考虑到人的因素,又要考虑到物的因素;既要考虑到眼前工作,又要考虑到长远规划;既要考虑到迅速彻底,又要考虑到企业的实力等。因此,正确的方案应该是安全与经济的统一、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时间与实力的统一、形式与效果的统一,并坚持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不放过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五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六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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