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钢结构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如下: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2项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跨度30米以上; (2)钢结构重量1000吨以上; (3)钢结构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 (4)网架工程边长70米以上; (5)网架结构重量300吨以上; (6)网架结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 (1)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 (4)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5)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6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8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法律依据】: 《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其设计水平,保证其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规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