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之前个人拥有的财产只归个人所有,而结了婚便成了双方共有财产。婚姻不仅仅是两个家庭结合到一起,还涉及到双方财产的问题,在婚姻成立之前双方俩人一般都会去公证局对个人的财产进行公证,这也是为了确保夫妻双方如果在婚后的过程中发生经济纠纷时,可以有效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和应有的财产状况。 第一,首先去财产公证处是要持个人的身份证,对于已婚夫妻需要带上结婚证去处理。其次是拿上有关财产的证明。再带上双方拟定好的财产协议书。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一起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而且要由本人亲自填写申请表。填写好没被公证员受理之后,会对财产的权利进行审查。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第二,根据《公证程序规则》中的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五)申请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婚前财产也不是一道必须要办理公证的一项,没有公证书婚前财产也归个人财产。但如果双方想要分清楚,那么就需要去公证处看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有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