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故意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如果行为人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立盗窃罪。 (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如进入银行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进入博物馆就意图偷文物。这样的犯意,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解释》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实施盗窃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具有盗窃的故意,并且本罪是属于数额定罪的,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盗窃行为,必须要其盗窃的金额达到一定的数额,人民法院才会认定其构成犯罪,如果是不构成犯罪的,就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一、买了东西不付钱就跑了犯法吗 属于违法,情节严重则构成盗窃罪。构成盗窃罪的要件:一、客体要件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盗窃罪故意的内容是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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