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会有定期奖励?它们的周期是多久? |
释义 | 《奖励规定》对行业特点和事业单位实际需要进行了明确,从八个方面规定了奖励条件,增强了奖励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规定了奖励种类、颁发方式,以及对违反规定的处理。定期奖励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法律分析 以年度或者聘(任)期为周期,以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 根据行业特点和事业单位实际需要《奖励规定》从加强党建工作、执行重要任务、推进改革发展、长期服务基层、发明创造创新、维护安全稳定、对外交流合作等8个方面,明确了奖励条件,并对嘉奖、记功、记大功等,奖励种类作了细化表述,增强了奖励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奖励规定》还对颁发奖励证书、奖章或奖牌等作了明确规定,为更好地适应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奖励工作需要,对给予奖金作出原则性规定。为保障奖励工作有序进行《奖励规定》坚持把监督贯穿奖励实施全过程、强调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人事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廉洁纪律,在审批时要根据需要组织评选或听取,业内专家、服务对象等有关方面意见,应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从制度上防止“带病奖励”,对违反规定获得或实施奖励的,要按程序撤销奖励,追究责任,作出处理。《奖励规定》还对颁发奖励证书、奖章或奖牌等作了明确规定,为更好地适应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奖励工作需要,对给予奖金作出原则性规定。 定期奖励是公务员奖励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的有效途径。开展定期奖励,对于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结语 《奖励规定》是根据年度或聘任期为周期,以考核结果为依据的。该规定明确了奖励条件,包括加强党建工作、执行重要任务、推进改革发展、长期服务基层、发明创造创新、维护安全稳定、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同时,规定了奖励种类和颁发方式,强调了监督和纪律要求。定期奖励对于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具有积极意义。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 第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开展定期奖励,一般以年度或者聘(任)期为周期,以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奖励具体时间由奖励决定单位根据行业实际、工作特点等确定,可以结合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等工作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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