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洛阳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收费吗 |
释义 | 一、洛阳船员适任证书核发费用 不涉及收费。 二、洛阳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材料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之一; 船员服务簿; 最近2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近期直边正面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证明;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 海船、军事船舶或者渔业船舶的服务资历、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证明 三、洛阳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2007年9月1日起实施)第十条“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四、洛阳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流程 (1)受理:申请人携带《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河南省地方海事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受理人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申请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 (2)审查:审核人员审核相关材料,进入船员管理系统接收、处理工作单,在《海事业务审批表》复审岗位人员栏签署审核意见,将相关材料移交给审批岗位人员,并将系统内工作单提交给审批岗位人员; (3)审批:审批岗位人员审核相关材料,进入船员管理系统接收、处理工作单,在《海事业务审批表》审批岗位人员栏签署审批意见,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证件制作岗位人员,并将系统内工作单提交给证件制作岗位人员。证件制证岗位人员制作《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证件核对岗位人员校对后,加盖行政印章; (4)送达:证件制证岗位人员将《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移交受理岗位人员,受理岗位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送达申请人,受理岗位人员进行登记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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