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别人让你保管的电脑,不能低价卖给别人。如果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所有权人可以要回电脑,因为这不符合合理价款的规定。购买人不会获得电脑的所有权。 法律分析 将他人托管的电脑以低价卖给他人是不被允许的。通常情况下,第三方可以在善意获取未经授权处分物的情况下获得所有权。然而,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显然不符合以合理价款转让的善意获取规定,因此所有权人可以直接要回电脑,电脑所有权未转移给购买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