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保险金可以断交吗 |
释义 |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频繁的跳槽,离职再就职的现象就显得非常常见,但是伴随着离职之后,再就职,之间会产生一定的空档期,而这种空档的时间中,当事人的相关社医保以及公积金均属于断档的局面。此时作为社保中重要的一环,养老保险的缴纳有何规定呢? 根据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养老保险的缴纳,是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后,同时缴费的年限累计到15年(最低年限),此时,就可以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养老保险待遇。由此可以发现只要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其过程是否中断无关紧要。也就是,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养老保险中断过久,对进行养老金的领取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如果出现了时间过长,进行补交的情况时,部分省市的社保单位会要求缴纳一定的滞纳金,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说,无疑是增加了其负担。在此,提醒各位,养老保险最好不要欠缴时间过长,否则可能会增加当事人的养老成本。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当代经济快速变换中,重新选择工作成为很多年轻人或者是就业群体所不得不面临的问题之一。当出现了空档期过长,此是又该如果处理呢? 举例,劳动者甲在A公司进行工作,工作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到2018年的9月25日,于9月26日办理离职手续,此时A公司为劳动者甲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时间截止到2018年的9月。劳动者甲在离开A公司以后,顺利进行了入职到了B公司,并于10月3日办理了入职手续,此时B公司对劳动者甲,缴纳的养老保险为2018年10月。但是如果劳动者甲,在离职之后,并没有进入下一家公司入职,而是无业了一段时间,到2019年的1月才入职B公司,此时B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是自2019年的1月开始,进行缴纳了。至于当事人劳动者甲中间的空缺期,从2018年的10月-2018年的12月中间3个月的时间,是没有进行缴纳劳动保险的。 此时劳动者甲的档案,将转移到人才市场或者是公共的直接,劳动者甲可以选择自行缴纳,或者是不进行缴纳,均是可以的。只要劳动者甲在其退休年龄到达之前,其缴纳的年龄达到了15年,即可享受到劳动保险待遇。在选择自行缴纳的时候,当劳动者甲想要在2019年对上一年度的2018年10月,11月,12月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进行补交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其补交的时候,需要询问相关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其具体的欠缴时间,当发现上一家公司没有进行依法缴纳的时候,可以要求前公司依法缴纳。当时根据上一年度相关的规定补交相关的养老保险金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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