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有什么用处 |
释义 | 离婚起诉的用处如下: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因各种原因不愿与对方离婚,或者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配达成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仍坚持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因此,诉讼离婚可以解决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配达成协议的问题,为坚决离婚的一方提供解脱和自由的途径。同时,对于协商离婚但户籍在外的当事人,诉讼离婚也可以解决在外办理离婚登记的问题,可以有效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