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进销项不符税务局检查,应当视纳税人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根据检查核实后一般纳税人当期全部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重新按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计算当期全部应纳税额,即结出应交税金与应交增值税账户的期末余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余额在贷方应当作补税处理,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应当核减期末留抵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