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党的十六大是在哪一年召开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中共十八大)于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 中央确定,党的十八大代表名额共2270名,由全国4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2012年11月8日9:00在人民大会堂大礼堂举行。2012年11月14日12时许,在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 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八大于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六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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