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多数人的债务类型如下: 1、按份债,指数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只对自己的份额享有权利或义务; 2、连带债,几个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有权要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全部债务时,称为连带债权,连带债权中的债权人称为连带债权人;当债权人有权要求几个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履行全部债务时,称为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中的债务人称为连带债务人,并承担连带责任; 3、共同债务,指债务的标的是不可分割的债务,因此也称为不可分割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