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有 |
释义 | 法律分析: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这就是最早的四个经济特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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