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是农民,耕地是村上分的承包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 2、如果耕地是承包于其他人,就按法律合同办理,即继续续租或者不租。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如下: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3、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4、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