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是怎么回事? |
释义 | 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应当依约继续履行,造成情势变更的可以变更合同。债务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或起诉至法院要求债权人及时履行合同,随意终止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变更时要如何处理 当实际履行时,变更合同内容的处理方式是:1、如果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的,变更后的合同有效,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2、如果一方擅自变更,对方不接受的,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预期违约可主张债务提前到期吗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明确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主张债务提前到期,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同时,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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