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中的房子可以加名字吗 |
释义 | 房产证抵押贷款了是可以加名字的,但是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房屋作为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证原则上是不能变更的,但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可以变更。 一、房产证未下来如何过户 房产证未下来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过户需要带上房产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所以,房产证未下来自然也就谈不上过户。而且根据法律规定,未依法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转让的。 二、有房产证就可以贷款吗 房产证贷款实际上就是房产证抵押贷款,房产证作为房屋产权证明,借款人可以将其抵押以取得贷款,用来解决资金上的不足。房产证申请贷款的条件:1、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也就是说即使房产证不是自己的,只要经过他人同意并且有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也可以用别人的房子申请抵押贷款;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3、有所在地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4、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6、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7、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8、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现在是不动产权和证书。 三、先卖后抵押的法律效力 商品房买卖与抵押的效力,按下列情形确定:1、商品房抵押在先的,房屋所有权人在出售住房前,应当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出售,抵押权具有优先效力。这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以代为清偿债务,以消灭抵押权。2、商品房买卖在前,但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法律上视为房屋所有权未转移,其后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仍具有优先效力。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房屋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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