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房屋被鉴定为危房,需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使用人应立即搬出。如使用人不能及时搬出,可限期15日内搬出;未在规定期限内搬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