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届满了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租赁合同届满退房的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赁合同届满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及时与房东沟通,重新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 一、如果解除合同,以后的法律效果如何 解除合同后的法律效果:1)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承租人不能再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能再主张租金。合同解除后,乙方不能再使用租赁物,甲方也不能主张合同解除后的租金。2)支付欠付租金。虽然租赁合同已经解除,但乙方仍应支付欠付的租金,甲方收取乙公司欠付租金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3)返还租赁物。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当将租赁物进行返还给出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双方的约定。 二、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责任包括 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的责任有: 1、出租人未按约定将租赁物及其附属物交付给承租人的,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租赁合同要求,或者未按照合同规定对租赁物进行维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当负责维修; 3、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出卖、转租房屋时,未依法保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或者优先承租权的,应当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三、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怎么办?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或者未赔偿房屋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联系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也可以起诉法院清偿债务,赔偿出租人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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