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存在租赁关系能否 强制执行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 租赁合同 在 法院强制执行 前形成如果房东与租客的租赁合同在法院强制执行前就已经签订,那么租赁 合同的效力 就应该优先于法院查封的权利。租客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这时候,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租客可以通过案外人异议的方式向法院主张自己的租赁权,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法院审查租赁关系的有效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租赁合同真实有效;(2)租赁 合同订立 的时间在法院强制执行之前;(3)承租人已经根据租赁合同占有和使用该房屋。租客提出书面异议的结果:(1)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租客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2)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租客对裁定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2、租赁合同在法院强制执行后形成如果房东与租客的租赁合同是在法院强制执行之后才形成,那么租客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租客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租客提出书面异议的结果:(1)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2)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