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何界定农村房产所有权:农村房屋一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建筑,是一种重要而常见的财产形式。农村房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房屋所有人一般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二是房屋的依赖。所有的房子作为房地产,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是靠土地存在,失去土地就成了空中楼阁,不复存在。房屋与土地紧密相连;第三,房屋宅基地的无偿性和限制性。农民建房所需宅基地采用限额审批制度。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同时,宅基地的获取一般是免费的;第四,房屋流通的限制。农村房屋一般只能转让给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应当是无房户,否则擅自处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