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河南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关系;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 4、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由法定赡养、抚养、抚养关系; 5、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毕业生;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救助供养待遇,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补贴原则和标准 1、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2、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省财政分配下达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专项核拨。 法律依据: 《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积极帮助和扶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五)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六)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七)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