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钱不还人消失了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讨债,对于找不到人的被告法院会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然后法院就会开庭审理。 待法院作出判决后,判决书生效了,债权人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抵扣债务。 如果债务人消失已满两年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可以要求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务。 一、欠款人坐牢的要通过什么方法起诉 欠款人坐牢的,债权人仍然可以正常起诉要求其还款。起诉后法院会依法安排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在法院作出判决并且判决书生效后,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然后法院就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抵扣债务。 二、债权人讨债途径有什么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