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2年5月5日至10日在广州召开。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建设纲要(试行)》 确定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是“中国无产阶级的组织”,它的最终奋斗目标是为在中国建立“一切生产工具收归公有和禁止不劳而食的初期共产主义社会”。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2年5月5日至10日在广州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25人,代表15个地方团组织、5000多名团员。大会选出团的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高君宇、施存统、张太雷、蔡和森、俞秀松当选为执行委员,施存统被推选为书记。这次大会使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实现了思想上、组织上的统一,成为纲领明确的、全国性的先进青年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