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债指的是你欠别人。别人欠你的对你来说是你的债权,你欠别人对你来说是你的债务。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定义,外债是任何特定的时间内,一国居民对非居民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责任的负债,不包括直接投资和企业资本。根据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定义,外债是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 那么欠钱不有什么后果呢? 欠钱不还有以下这些后果: 会被对方起诉,如果是法院判决后不还钱的,则可能构成犯罪,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外债是别人欠你还是你欠别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债”,是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境内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常设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金融境内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境外的机构、自然人及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非常设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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