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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审开庭流程
释义
    法律分析: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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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