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租车发生事故一般由承保出租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出租车公司购买的商业保险进行赔偿。若是出租车公司未购买商业保险,则由公司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警告或者罚款: 1、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2、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3、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 4、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5、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6、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7、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8、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一、打车出车祸乘客有责任吗 打车出车祸乘客是否有责任,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决定。若属于乘客乱指挥等原因,导致车祸发生的。乘客是有责任的。出租车载客时肇事的,出租车公司是需要赔偿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而造成他人的权利侵害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受害人可以起诉出租车公司要求赔偿。 二、车祸全责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在交通事故自己全责的情况下,对于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对于不足的部分先按照商业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仍然不足的,由自己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