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设立公司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企业名称预核准(工商管理局)。需要资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第二步:去银行开立验资用临时存款账户。 第三步:注入资本并验资。 第四步:正式登记(工商管理局):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资证明。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前置审批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等相关材料。 《公司法》第八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设立子公司的流程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设立子公司首先需要股东签订组建公司合同,接下来是确定公司的住所、名称预先核准、制定公司章程、办理入资手续等。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名称要有字号,但符合一定条件并经批准后,也可以没有字号;企业经营特许业务在办理工商登记前,需要取得前置审批。 设立集团公司的流程 集团公司的流程: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以上,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注册资金在1亿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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