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保护腹中胎儿的权益,《民法总则》规定,涉及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则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也会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该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