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为民办实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释义 | 法律分析:1、学习的自觉性不高,主要表现在:对转变作风服务群众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主要表现在:对待工作主动性不强;工作要求和标准不高,被动落实多,主动超前少,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当工作中遇到难题时,不能很好的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地、创造性的解决;遇到复杂的问题,不善于思考,不善于动脑筋,常上交问题;3、联系群众意识不强,宗旨淡化,主要表现在:对转变作风服务群众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到生产现场主动性不强、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联系职工不够广泛,与干部职工交流少,只注重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帮助队组、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少,没有很好地落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 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讨论和决定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要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需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情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四)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村、组干部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培养村级后备力量。做好本村招才引智等工作。(五)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经常了解群众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六)领导本村的社会治理,做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环保、美丽村庄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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