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受理范围不同:庭询是指不开庭审理二审案件是对当事人的一种询问制度。 具体是指当不开庭审理二审案件是对部分事实和证据有疑问时,法院主动向当事人进行询问。所以,庭询是不开庭的二审中的特有制度。一审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开庭除外,均应当公开审理。 2、人数不同:二审开庭有三位法官,但庭询有一位法官即可,庭询不是正式开庭。 3、时间不同:2个案子可以在同一时间同一法庭开庭审理,这种情况叫合并审理.庭审是指开庭审理,它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陈述等;而庭询可能是指法庭询问,它一般是在法庭调查阶段进行,也可以在开庭前进行。不一定是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