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欺骗写的借条 |
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以欺骗、威胁、恐吓、诱骗等手段签署的借条和欠条都不受法律保护。 1、被骗的情况下写下的欠条的话,首先,我们该想到就是报警,不要担心什么,报警是首要做的事。 2、可以行使撤销权,但要求在一年的时间内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需要同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受强迫订立的借条。 3、若对方起诉“还钱”,则可以积极应诉,要求对方就实际支付了借款作出举证,进行抗辩。 一、哪些借条是无效的?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 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 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二、我被人逼迫写下欠条如何解决 被人逼迫写下欠条的,被逼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份欠条,因为法律规定;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以被逼迫写的欠条是可以撤销的,不过当事人想要撤销欠条的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被逼迫写的欠条; 如可以提供对方威胁、逼迫自己的录音、录像材料;对方威胁逼迫自己的短信、通话记录或者书面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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