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照时间划分,行政计划的类型可以分为什么 |
释义 | 从行政计划的内容上划分,行政计划的类型可以分为四类,即:社会计划,经济计划,资源计划,国防计划。行政计划是指:行政机关为达成特定的行政目的,为履行行政职能就所面临的要解决的问题,从实际出发,对有关方法、步骤或措施等所做的设计与规划。从行政活动的程序角度来说,行政决策所确定的目标必须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应的行政计划才能落实。没有计划,则组织、执行、控制、监督将因失去标准而无法实施。因此,行政计划是一切行政工作的基础,特别是在当代各国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对行政计划的研究就成了进行有效行政的重要内容。代理分为几种类型代理的种类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1、委托代理: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 “意定代理” 或 “任意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代理人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代理权而进行的代理。父母代理未成年的子女参加经济活动,就属于法定代理。法定代理关系中的被代理人只能是公民。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由于他们年龄、智力、健康等原因,自己不能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法律就规定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他们参加民事活动。法定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公民作为法定代理人时,一般是由被代理人的近亲属充当。如父母是未成年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丈夫是患有精神病的妻子的法定代理人。法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时,一般是由被代理人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充当。被代理人的父母所在单位也可以充当法定代理人。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指根据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通常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又没有法定代理人的;二是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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