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二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取研究生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二方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消灭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不需要解约证明,只需要公司把公司保留的那份就业协议还给你,然后并在协议上写明协议解除,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拿原来的协议(公司联+个人手上),去学校作废原来协议,然后申请一份新的三方协议,让你去和新公司签协议。记住公司联上有解除协议申明加盖工商公章的,才能和学校换新协议。否则学校不能给你新协议的。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一般应在每年11月-12月向主管部门及有关高校提出下一年度毕业生需求计划,11月-5月与毕业生签订录用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