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兰州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
释义 | 1、已经住满5年的兰州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兰州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销售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尚未住满5年的兰州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兰州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出售的时候要提醒大家,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一、兰州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哪些税? 1、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不满五年的,不得超过原购买价格转让。如果以买入的价格转让,则买方必须具备购买兰州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 兰州卖方需要缴纳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0.05%缴纳。 兰州买方需要缴纳契税,普通住宅按销售价的1.5%缴纳;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0.05%缴纳;核定超标部分,缴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乘10% 2、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超过五年的,兰州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 兰州卖方需要缴纳综合地价款,销售价乘10%,如果销售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则按指导价收取;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0.05%缴纳。 兰州买方需要缴纳契税,普通住宅按销售价的1.5%缴纳;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0.05%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500000乘0.05%=2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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