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第一,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第二,一方有配偶的同居。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依法定程序解除同居关系;第三,双方都有配偶而同居。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依法定程序解除同居关系。与第二种情况相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