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人情况说明怎么写 |
释义 | 遗产继承人情况说明书需要写明去世人的身份信息、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以及生前工作单位的盖章;如果去世人无工作,需要社区居委会的盖章。遗产继承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出具说明书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遗产继承人情况说明书需写明去世人是谁,于哪年哪月哪日什么时间死亡,生前住址是哪,然后写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分别都有谁,这个说明书需要去世人生前工作单位盖章后生效,若过世人生前无工作,需要其社区居委会的盖章即可。出具本证明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否则须承担出证不实的法律责.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拓展延伸 撰写遗产继承人情况说明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详细收集遗产继承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 对于涉及法律条款的情况说明,应当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准确无误; 3. 说明中应当尽可能客观、中立,不应夹杂个人情感和主观判断; 4. 撰写说明时,应当注意文笔规范、语言简练,避免出现歧义和误解; 5. 最后,应当认真核对说明的内容,确保无误后再提交给相关部门或人员。 结语 遗产继承人情况说明书需要详细说明去世人的个人信息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生前工作单位或社区居委会需盖章生效。遗产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在撰写说明书时,应注意收集详细个人信息、遵守法律法规、客观中立、语言简练、核对无误后再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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