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方针其一防鼠灭鼠毒饵站设置使用标准: 1、设置地点及数量: 居民住宅楼、村民平房院落周边、办公楼、室外摊点群、餐饮单位、火(汽)车站、建筑工地等外环境,沿墙边每30至50米左右设置1个。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配电房等处附近设置2至3个。垃圾中转站和公厕放置于侧边和后边。农贸市场室外环境沿墙根、角落每30米左右设置1个,毒饵站附近不堆放食品和农产品。 2、设置原则: 隐蔽处设置,设置点位置地面应平整干燥,地势较高,可在空调外机、阳台等天然遮雨处下方靠墙安置。安置位置远离落水管,避免落水溅入。不堵墙角。城区主次干道、建筑物临街面一般不设置毒饵站。幼儿园、小学院内原则上不设毒饵站,室外可以用鼠笼,室内可以用粘鼠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水利、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湖区、河流、牧场、林区的鼠害与血吸虫危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消除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场所的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