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明如下: 本社区居民 女某某 同志,身份证号XX,性别女,生于 年 月 日。 于 年 月 日与 男某某 ,身份证号XX,登记结婚,系初婚。至今只生育壹男/女孩,姓名 孩某某 ,身份证号XX,系独生子女。无任何违法生育和抱养(外送)子女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 年 月 日 法律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