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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的责任划分
释义
    法律分析: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单位的财务负责人的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通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取通报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公告、批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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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9: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