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宪法起草委员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吗?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不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我国的制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唯一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如下: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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