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杭州社保基数调整时间为2019年7月。 1.调整之后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660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321.6元。 2.杭州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10.5%,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5%。 (4)工伤保险:单位根据所属行业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1.2%,个人不缴纳。 3.杭州社保基数上限调整为:19783.下限调整为:3957; 养老、失业、工伤10月27日起正式启用新基数,医疗保险11月份启用新基数。三险调基后,需要补1-9月份的差额,需要补差的数据等10月底在社保系统可以查询。医保是否补差待社保局通知。 4.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启用。启用前:下限 3957元/月,上限19783元/月;启用后:下限3957元/月,上限22311元/月。启用时,对用人单位2022年1月至10月按原缴费基数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补收或退收。对启用前已离职职工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进行差额补收或退收。启用前于今年1-10月退休的职工,对用人单位2022年1月至10月期间按原缴费基数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补收或退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